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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需知 Application Notice
條款和細則
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款,所有費用一經收取,將不獲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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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繳交之款項,只可用作本學生之課程費用,任何情況下均不可轉讓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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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單據上之課程為準,已繳交之款項,任何情況下均不可轉為其他課程之學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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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課程名額有限, 本中心在確認收款後 (所報課程期之全額學費) 方可為你預留課程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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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課程優惠生效時[1],不可同時使用其他額外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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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必須準時出席課堂,遲到或缺席均不可作為退款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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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期內[2],如有需要,學生可申請病假或事假一次,無論任何情況下,該課堂學費將不獲退還,亦不可順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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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病假缺席之學生,需提交醫生紙作証明,方可參加免費補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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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事假缺席之學生,家長必需在上課日期前兩天提交書面申請,方可參加免費補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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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優惠學費報名之學生,不可申請事假免費補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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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補堂時間及日期由本中心作出安排,未能出席之學生將當自動放棄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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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有權因應參加人數決定是否安排免費補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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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劣天氣下,本中心將根據天文台及香港教育局發出之幼稚園指引作安排。如課堂在此情況下被取消,將不獲補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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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報名人數不足,本中心有權取消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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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如被本中心取消,本中心將會作出個別通知並安排全數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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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爭議,本中心保留最後決定權。
[1] 一次過報讀12 堂課程並以現金、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付款,可享報名課程優惠 。
[2] 本中心之課程以每4堂為一期;暑期特別課程之病假及事假安排以每5堂為一期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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